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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至7月国外有关玩具的贸易投资壁垒信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1-28 浏览次数:76
  (一)欧盟通过新玩具安全指令
  
  5月11日,欧盟理事会通过了新的玩具安全指令,全面取代了之前的88/378/EEC指令。该新指令实施了更加严格的玩具安全规定,旨在解决玩具安全风险、增加制造商及进口商销售玩具的责任,并提升成员国执法机构的市场监察力度。该新指令的主要修改内容包括:进一步明确界定了“玩具”和“投放市场”的概念;禁止玩具含有有害化学物质;规定玩具内含有的化学物质必须符合REACH的要求;降低铅、砷及有机锡等多类物质的使用上限;规定玩具的警告表示必须显而易见、容易阅读;规定除制造商外,授权代表、进口商及批发商也有责任确保产品符合新指令;进一步加强玩具产品的市场监管规定,增加了监管机构采取行动的权力等。新指令为玩具生产商规定了2年的过渡期,并为新化学品规定了4年的过渡期。根据欧盟有关法律规定,欧盟成员国最迟于2011年1月前须实施该新指令。
  
  (二)印度修改对华玩具进口禁令
  
  6月16日,印度商工部外贸总局发布第113号公告,修改了其3月2日发布的专门针对中国产玩具的进口禁令,要求从全世界各国进口的玩具均需具备两种证书,即符合美国玩具安全标准或有关国际安全标准的证书和经国际认可的独立实验室出具的产品样品检验合格证书。
  
  (三)韩国发布《儿童珠宝安全标准修订案》
  
  7月,韩国知识经济部技术标准院发布《儿童珠宝安全标准修订案》,拟加强对儿童珠宝所含有害化学物质的监控。该法规禁止在戒指、项链、耳环和其它同类产品中使用含铅焊锡,并对总含铅量作出严格规定,从600mg/kg降至300mg/kg.此外,该法规对儿童珠宝使用邻苯二甲酸盐类增塑剂也作出限制,规定即使使用高分子物质的珠宝,其特定邻苯二甲酸盐的含量也不得超过0.1%,含DNOP、DINP或DIDP的儿童珠宝,其包装上必须附警告声明。
  
  (四)马来西亚2010年起对玩具销售实行安全核准制
  
  7月26日,马来西亚国内贸易与消费部长伊斯迈沙比里表示,自2010年开始,马来西亚将对所有在市场上销售的儿童玩具实施事先认证制度,经核准符合安全标准后须强制印上安全标签方可进入市场。该项认证工作将由政府委托的思灵公司负责承担。经鉴定玩具符合安全指标的,思灵公司将向国内贸易与消费部呈交报告,再由该部给玩具商签发核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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