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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明年10月前出台办法:困难家庭幼儿入园将获资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02 浏览次数:68
  广州学前教育又有给力措施,将在明年出台困难家庭幼儿入园的资助政策。南都记者昨天从市教育局获悉,广州明年还将完善公办幼儿园的收费,继续扩大公办园的比例,明后两年各县区公办园分别要达到20%和30%。
  
  ■新措施
  
  保障困难家庭幼儿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广州市教育局昨日表示,将加大学前教育的财政经费投入。同时,市、区(县级市)政府要建立健全涵盖公办、民办幼儿园优抚对象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明年10月前,市教育局将会制定学前教育资助办法,对在本市接受学前教育的广州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进行资助,保障其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明年作成本调研完善公办园收费
  
  市教育局还明确表示,今后将致力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确保明年各区市公办幼儿园占比达20%,力争2013年公办园占比达30%以上。同时,市教育局将会同市物价局、财政局,于2012年在成本调研的基础上完善全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
  
  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后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应无偿移交当地政府。资产属国有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原则上要办成公办幼儿园。原已改制的公办幼儿园或交由社会力量承办的公建配套幼儿园,合约期满应逐步回收优先举办公办幼儿园。
  
  普惠性民办园每年公布名单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指办园规范、收费合理、面向大众的民办幼儿园。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根据本区域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民办园的收费状况制定本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标准,每年5月份前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市、区两级财政研究建立竞争性资助机制,通过奖补、资助等方式,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资助。接收财政经费资助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原则上一年内不能调整收费。
  
  公办园教师将支教民办园民办园水电费看齐公办园
  
  市、区(县)两级教育局可通过奖励等级幼儿园、公民办对口帮扶、派驻公办教师、教育培训补助等方式,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探索公办幼儿园骨干教师到民办园支教模式。民办学校用电、用水、用气、排污、通信等公共服务价格,与公办学校执行同一标准。任何单位不得违法向民办学校收取任何费用。民办学校对违法收费有权予以拒绝,并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
  
  民办园年检不合格须减少或暂停招生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应强化民办幼儿园的年检工作,通过年检,对民办幼儿园的设施设备、教育教学、教师资格和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督查,进一步规范其办园行为。对当年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幼儿园,当地区、县级市教育局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经整改复检仍不合格者确定为“年检不合格”。对年检基本合格或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幼儿园给予减少招生计划或暂停招生的处理。
  
  设民办园风险保证金用于处理停办后事宜
  
  一旦民办园年检不合格将会被关闭,学生何去何从也是一大难题。今后,这一难题也有了出路,设立民办园风险保证金。
  
  市教育局表示,民办幼儿园风险保证金用于学校发生清算、突发事件以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处理。风险保证金属于本园资产,实行专户存储,由其与办学审批机关、开户银行三方签订监督协议共同鉴定。未经审批机关书面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动用风险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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