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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无偿献血者用血即日起可在医院实时报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30 浏览次数:105
  即日起,献血者用血可以在医院实时报销,并且无偿献血者及亲属可以享受优先用血。6日,(北京)卫生局公布《北京市无偿献血优先用血的实施方案(试行)》和《北京市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血费报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在京献血者用血直报
  
  此前,献血者及亲属在医院用血,需要先正常缴纳血费,然后拿着相关单据到各区县献血办去报销。按照新规定,持北京献血证的无偿献血者用血,今后可在医院实现实时报销了。具体报销人群是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在驻京部队采供血机构无偿献血的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
  
  报销也可邮寄或转账
  
  《实施方案》规定,用血报销可选择两种方式,一种是现场报销,一种是邮寄方式。
  
  现场报销包括在医院的实时报销。无偿献血者或其亲属可持报销凭证到医院指定部门申请报销。医院使用《北京市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对报销人身份、献血时间、既往献血量、可报销金额、可报销年限等献血情况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分别在《无偿献血证》和《信息系统》中记录本次免费用血信息,并按照核实的报销比例及金额予以报销。
  
  献血者还可以按照老办法,持相关报销凭证就近至区县献血办公室申请办理。在驻京部队采供血机构献血的,报销到驻京部队献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
  
  另外,考虑到有些献血者可能短期不在北京,此次还特别提出可以通过邮寄或转账方式办理报销。报销人将报销凭证邮寄至市献血办公室(在驻京部队采供血机构献血的,邮寄至驻京部队献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经审批符合条件的,免费将报销资料邮寄至献血者个人;报销金额转账到指定的号或邮寄至指定的地址。
  
  京外献血者用血也优先
  
  根据新规定,血液首先要保证急救用血和孕产妇用血,除此之外的常规用血,优先保障在本市包括驻京部队采供血机构和外埠参加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用血。
  
  这种优先不仅针对在北京的献血者,在外地无偿献过血的人在京也可以享受优先用血。申请优先用血者,携带签字确认的临床用血知情同意书和优先用血凭证,到医院相关部门办理优先用血手续。在外埠无偿献血的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京申请优先用血时,需到市献血办审核,由市献血办出具证明后,再到医疗机构办理优先用血手续。
  
  无偿献血者血费报销标准
  
  (一)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十年内免费使用献血量五倍的血液,十年后免费使用献血量两倍的血液;
  
  (二)累计献血超过一千毫升的献血者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
  
  (三)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自献血者献血之日起十年内可以免费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
  
  (四)献血者捐献机采血小板的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享受用血优惠时,献血量按照一个机采单位折合全血四百毫升计算。
  
  (五)享受公费医疗、新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待遇的献血者,其血费报销部分为上述各种医疗保险需自费部分。自费部分不明确的,参照全国统一保险自费部分的平均水平(3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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